枣庄市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持有的部分资产
围观数:145 我有意向转让底价: 0.84952万元 | |
项目编号:SWZC250410 | 保证金: 0.25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枣庄市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挂牌起止日期:2025-04-30至2025-05-09 |
点击此处查看报名操作指引,点击此处查看 《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50410 | 监测编号 | GR2025SD1000874 |
标的名称 | 枣庄市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持有的部分资产 | 转让底价 | 0.84952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5-04-3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5-09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滕州润东中扬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伙伴) | 评估基准日 | 2024-06-30 |
评估结果(万元) | 0.84002 | 备案单位 | |
其它资产具体信息 | |||
详细信息 |
标的为枣庄市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持有的部分资产。此次挂牌标的包含车辆、电脑、空调、摄像机、办公家具等资产共124项,具体内容详见资产明细表。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4-30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6)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位于枣庄市市中区境内,标的资产共计124项,详见资产明细表。 2、转让标的均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现状转让和交接,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滕润东中扬评报字[2024]第001号。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对现场实物情况进行最终确认,《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本项目《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一次性划入产权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担标的资产的拆除、装卸、运输等相关费用,并负责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废物等清理及拆除现场清理平整工作。拆除、装卸、运输过程不得对转让方厂房等基础设施造成损坏,作业过程中所有作业器具与行为须符合转让方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在此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事故、责任及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25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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