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山财金实业有限公司所属位于青春创业开发区,泰肥一级路以北房地产及地上附属物
围观数:581 我要购买转让底价: 1,700万元 | |
项目编号:SWZC240675H | 保证金: 52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山东泰山财金实业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4-09-11至2024-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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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40675H | 监测编号 | GR2024SD1001558-2 |
标的名称 | 山东泰山财金实业有限公司所属位于青春创业开发区,泰肥一级路以北房地产及地上附属物 | 转让底价 | 1,700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4-09-1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10-14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华俊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4-07-18 |
评估结果(万元) | 1,734.05 | 备案单位 | 泰安市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土地(使用权)具体信息 | |||
土地证号 | 鲁(2019)泰安市不动产权第0011995号 | 土地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地址 | 位于青春创业开发区,泰肥一级路以北 | ||
土地面积 | 21236 | 用途 | 工业用地/非住宅 |
使用年限(年) | 50 | 已用年限(年) | |
详细信息 |
山东泰山财金实业有限公司所属位于青春创业开发区,泰肥一级路以北房地产及地上附属物。转让标的位于青春创业开发区,泰肥一级路以北,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1236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房产为非住宅;宗地四至分别为北至泰安市岱岳区天平街道办事处大桥村村民委员会,南至329省道,西至泰安市玉福经贸有限公司,东至泰安市红银电车线有限公司、泰安市岱岳区天平街道办事处大桥村村民委员会。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9-11 |
挂牌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产权交易价款采用分期支付,首期价款款不低于总价款的30%,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剩余价款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可拆分。 2.转让标的位于青春创业开发区,泰肥一级路以北,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1236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房产为非住宅;宗地四至分别为北至泰安市岱岳区天平街道办事处大桥村村民委员会,南至329省道,西至泰安市玉福经贸有限公司,东至泰安市红银电车线有限公司、泰安市岱岳区天平街道办事处大桥村村民委员会。 3.该宗地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出让,土地使用权期限2056年12月31日止。不动产权证号为鲁(2019)泰安市不动产权第0011995号。 4.该宗土地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5.拍卖标的目前存在租约,租赁面积为21236平方米,租赁期限为10年,自2021年12月17日始至2031年12月16日止。 6.其他事项详见鲁华俊房估字(2024)第S24号《房地产估价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及相关费用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采用分期支付,首期价款款不低于总价款的30%,剩余价款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交付后,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标的资产转让过户所涉及的交易税费,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的交易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具体税费须由意向受让方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7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的情况,同意交易完成后在办理标的产权转移登记过程中,转让方仅以提供现有资料为其应尽的协助配合义务,其他事宜均应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不承担标的产权转移登记不能的法律风险。如若因政府相关部门或其他不可归咎于转让方的因素导致标的资产完成权属变更的日期过于迟延,受让方不得向转让方主张承担未履行协助配合义务的违约责任。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拍卖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52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山东泰山财金实业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泰安市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灵山大街424号 | ||
法定代表人 | 董松 | 注册资本 | 壹拾亿元整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内部决策情况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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