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配网带电作业的绝缘杆法并沟线夹安装工具”专利3年使用许可权
围观数:510转让底价: 1.5万元 | |
项目编号:SWZC230754 | 保证金: 0.2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东营供电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3-10-07至2023-10-11 | 竞价开始时间:2023-10-07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3-10-12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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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30754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用于配网带电作业的绝缘杆法并沟线夹安装工具”专利3年使用许可权 | 转让底价 | 1.5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3-10-07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10-11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结果(万元) | 备案单位 | ||
专利具体信息 | |||
专利名称 | 用于配网带电作业的绝缘杆法并沟线夹安装工具 | ||
专利证书/编号 | 5710510 | 专利号 | ZL 2022 1 1373510.4 |
授权公告日 | 2023-01-24 | 专利权期限 | 二十年 |
详细信息 |
一种用于配网带电作业的绝缘杆法并沟线夹安装工具,包括底座,所述底座前端安装有并沟线夹夹持组件,所述并沟线夹夹持组件的前端安装有行线抱紧组件,所述并沟线夹夹持组件的上端安装有主线悬挂组件,所述底座与主线悬挂组件之间设置有用于闭合并沟线夹的闭合拧断组件,所有组件的动力驱动装置均通过控制系统与遥控终端通讯连接,所述底座下端设置有用于连接绝缘杆的支架。该工具可以解决现有技术中接续线夹需要人工近距离作业的问题,实现了绝缘杆操作下的远距离并线接火功能,确保工人安全,降低劳动强度。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10-07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0)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该装置具有如下特点:(1)多机构联动,降低劳动强度。针对异型并沟线夹特点,将线夹夹紧定位、引线固定和安装完成后的解锁等功能,通过多机构联动,仅旋转绝缘杆即可完成全功能操作,操作简便。(2)绝缘杆法安装,提高安全性。采用绝缘杆法安装异型并沟线夹,工具尺寸小、重量轻,在作业时可确保相间安全,安全性高。(3)标准化安装,提高施工水平。双线夹安装工具对线夹进行标准化定位,确保双线夹间距始终保持统一。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认为受让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国网公司技术许可合同》,并于《国网公司技术许可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于竞买成功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于资产交割完毕,各项款项到齐并扣除交易费用后无息退还。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按照成交额的4‰支付交易费用,交易费用从已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专利产品实现商品化推广后,按照产品销售金额2%(含税)向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东营供电公司支付提成费;提成费于每年11月30日前双方对全年销售合同进行汇总计算支付。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2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东营供电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南一路357号 | ||
法定代表人 | 韩琪 | 注册资本 | - | |
企业类型 | 全民所有制企业 | |||
内部决策情况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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