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三泽置业有限公司所属城市主人商务楼
围观数:36转让底价: 2,700万元 | |
项目编号:SWZC240408 | 保证金: 3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山东三泽置业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4-05-31至2024-07-12 | 竞价开始时间:2024-05-31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4-07-15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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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40408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山东三泽置业有限公司所属城市主人商务楼 | 转让底价 | 2,700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4-05-3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7-12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结果(万元) | 备案单位 | ||
房产具体信息 | |||
房产证号 | 鲁(2018)聊城市不动产权第0024024号 | 地址 |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路中段路东城市主人会所1至4层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4844.57 | 建筑结构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建成时间 | 2006-11-01 | 用途 | 商务金融用地/商业服务 |
详细信息 |
1.城市主人商务楼由山东三泽置业有限公司单独所有,位于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路东(昌润南路22号),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房屋建筑面积为4844.57m²,共有宗地面积为15075.00 m²。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专有建筑面积4334.78 m²,分摊建筑面积509.79 m²;房屋总层数为地上4层,本次转让1至4层。 2.该宗标的产权证号:鲁(2018)聊城市不动产权第0024024号,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46年8月17日止。 3.标的权属清晰,无抵押、无租赁情况。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5-31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城市主人商务楼由山东三泽置业有限公司单独所有,位于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路东(昌润南路22号),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房屋建筑面积为4844.57m²,共有宗地面积为15075.00 m²。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专有建筑面积4334.78 m²,分摊建筑面积509.79 m²;房屋总层数为地上4层,本次转让1至4层。 2.该宗标的产权证号:鲁(2018)聊城市不动产权第0024024号,使用期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46年8月17日止。 3.标的权属清晰,无抵押、无租赁情况。 4.标的房产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所列面积等数据仅供参考。 5.标的查看联系人:赵瑞芹,联系方式:13706355712。 6.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7.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项目,均按照相关制度规则,在转让方保证提交材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基础上,经书面审核后受理,通过公开发布挂牌信息公告、登记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挂牌结果出具、资金结算、出具交易凭证等一系列规范程序完成。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利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挂牌公告、结果通知书或交易凭证等内容,作为发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或其他用途的凭证或依据,不得假借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名义为其发行融资产品或行为进行虚假宣传。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产权中心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违约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本项目《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一次性划入产权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赴转让方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相应的后果。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产权中心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的情况,同意交易完成后在办理标的资产的过户过程中,转让方仅以提供现有资料为其应尽的协助配合义务,其他事宜均应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不承担标的资产过户不能的法律风险。如若因政府相关部门或其他不可归咎于转让方的因素导致标的资产完成权属变更的日期过于迟延,受让方不得向转让方主张承担未履行协助配合义务的违约责任。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是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3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山东三泽置业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紫薇路6251号 | ||
法定代表人 | 苏陈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内部决策情况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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