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河崖村潍高路南侧第52加油站房屋及土地
围观数:478转让底价: 139.95万元 | |
项目编号:SWZC230169H1 | 保证金: 4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东营石油分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023-10-07至2023-10-18 | 竞价开始时间:2023-10-07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3-10-19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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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30169H1 | 监测编号 | GR2023SD1000343-3 |
标的名称 | 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河崖村潍高路南侧第52加油站房屋及土地 | 转让底价 | 139.95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3-10-07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10-18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北京芊海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2-05-31 |
评估结果(万元) | 166.61 | 备案单位 |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房产具体信息 | |||
房产证号 | 鲁(2020)广饶不动产权第0013266号、鲁(2020)广饶不动产权第0013267号 | 地址 | 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河崖村潍高路南侧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314.81 | 建筑结构 | |
建成时间 | -- | 用途 | 批发零售用地/商业、金融、信息 |
详细信息 |
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河崖村潍高路南侧第52加油站房屋及土地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10-07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的现状情况:转让标的位于于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河崖村潍高路南侧,建筑面积分别为244平方米及70.8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分别为鲁(2020)广饶不动产权第0013266号、鲁(2020)广饶不动产权第0013267号,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设计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商业、金融、信息,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建于2000年,使用期限至2040年11月1日止。土地面积2831平方米。 2、原承租方目前租约已到期,尚未搬离,将由转让方负责安排原承租方至本项目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搬离。 3、房产抵押情况:无。 4、转让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产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转让方对房产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转让标的成交价格不因建筑面积的差异和房屋结构的不同而做调整。 5、评估价格为不含税价,挂牌价格为含税价。 6、其他重大事项详见芊海评报字【2022】第01013号《资产评估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违约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本项目《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一次性划入产权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到有关部门办理完成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并于办理完上述资产相关变更手续3日内核验查收标的资产。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标的资产转让过户所涉及的交易税费,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的交易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具体税费须由意向受让方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转让标的涉及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等费用,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含当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9、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的情况,同意交易完成后在办理标的资产的过户过程中,转让方仅以提供现有资料为其应尽的协助配合义务,其他事宜均应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不承担标的资产过户不能的法律风险。如若因政府相关部门或其他不可归咎于转让方的因素导致标的资产完成权属变更的日期过于迟延,受让方不得向转让方主张承担未履行协助配合义务的违约责任。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是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4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东营石油分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东营市开发区府前大街82号 | ||
法定代表人 | 卢传庆 | 注册资本 | -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
内部决策情况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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