鄄城县公园内一宗房产15年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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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1,541.25万元
项目编号:SWZC230323 保证金: 460万元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转让方: 鄄城县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挂牌起止日期:2023-05-18至2023-06-14
竞价开始时间:2023-05-18 08:00:00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3-06-15 10:00:00

点击此处查看报名操作指引,点击此处查看 《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SWZC230323 监测编号 GR2023SD1000706
标的名称 鄄城县公园内一宗房产15年使用权 转让底价 1,541.25万元
挂牌日期 2023-05-18 挂牌截止日期 2023-06-14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中介机构 山东中慧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3-03-21
评估结果(万元) 1,541.25 备案单位
地址 鄄城县舜耕路与富春山街交叉口西100米路北 出租面积 6000平方
出租用途 与出租方咨询为准 出租期限 15年
免租期限 6个月 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首次支付前3年租金,先付款后使用。前3年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保证金转为租金,剩余部分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后期租金在上一个年度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内,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详细信息
暂无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3-05-18
挂牌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5)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租金首次支付前3年租金,先付款后使用。前3年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保证金转为租金,剩余部分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后期租金在上一个年度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内,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出租标的的内容和范围的界定,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对标的变现的数量和质量做任何担保。
2.承租方在出租标的范围内所经营的项目需报出租方审批。
3.租赁期间,因出租方及上级管理单位或政府行为,需利用该租赁标的物时,出租方具有合同解除权,承租方需于出租方通知解除合同后两个月内将租用标的物腾空出租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不承担任何赔偿补偿责任,承租方根据实际租赁时间交纳租赁费用。
4.租赁期间,承租期间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租方完全负责。
5.出租标的租赁期为十五年,租金为最终成交价,遇国家政策有重大调整的,从其规定;成交价格为含税价格。
6.如遇因统一规划调整造成本项目变更,在正式合同签署前,出租方、承租方互不承担责任。
7.竞买成功后,承租方需另行交纳评估费2万元支付给出租方。
8.竞买成功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1个月租金(1个月租金按最终成交价格/12计算)的房屋履约保证金,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保证金不计利息,如承租方存在违约行为,经出租方或上级主管部门警告而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无条件收回标的房屋且不承担承租方造成的所有债务及法律责任。如出租标的房屋设备设施有损失,则承租方应照价赔偿。
9.意向承租方如需要对标的物进行装修、改造,需报出租方批准以及后期经营方案需要出租方审核同意。
10.该房产目前处于闲置状态,无人使用。
11.其他事项祥见鲁中慧评字〔2023〕第61号《资产评估报告》。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如:城市公园管理或旅游咨询管理或旅游开发设计等相关内容均可),应提交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还需带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章。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报名材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转让标的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物状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竞买该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并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侧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期间,合规合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经营行为,如有违法,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负责。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期间,不得将标的物转租给第三方,如出现转租情况出让方有权结束合同,并所交租金不予退还。不得将标的物进行抵押贷款和对外担保,不得在标的物上进行新建、改建,新建改建的部分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负责租赁标的物的维修、维护、保养,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因承租方原因致使毁损的,由承租方按原样恢复或赔偿。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房屋租赁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电梯等设备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装修装潢、电梯安装图纸和竣工验收资料在合同终止后3日内一并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任何补偿要求。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不得用于经营娱乐、洗浴、医院等产生噪音、烟尘异味污染以及存放危险品等具有安全隐患的项目,出租用途需要和出租方沟通确认后方可报名。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交易机构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如:城市公园管理或旅游咨询管理或旅游开发设计等相关内容均可),应提交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还需带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章。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46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鄄城县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出租方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三楼
法定代表人 秦国阳 注册资本 285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类型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王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31-8127277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peym@sdcqjy.com
看货联系人 石贤胜 看货联系电话 0530-2990665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提示:项目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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