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煤田地质局第四勘探队1#综合楼1-2层房屋三年使用权
距结束: 10时 57分 57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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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交易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交易保证金转为向出租方交纳5万元房屋租赁保证金,由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直接汇入出租方账户。房屋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租赁期满后,出租方对标的房屋内部设施等进行验收,验收通过且承租方没有违约行为的,无息全额退还租赁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款后使用,首期租金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结算,后续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租赁合同执行期内若遇政府规划、政策变化和产权单位需要做房产土地处置时,承租方应无条件搬离。 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不得用于经营污染以及存放危险品等具有安全隐患的项目;承租方使用承租房屋从事的各项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做危及自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活动,并独立承担完全责任。受让方承担在租赁期间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和各种经济法律责任。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管理并承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承担水电费、空调使用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修时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和原始装修,并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 8、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如分租和转租需书面提出申请,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出租。 9、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房屋租赁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等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且不得提任何补偿要求。 10、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是租赁房屋的实际管理人,该房屋内所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都由受让方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煤气的使用不当、摔倒、打架斗殴等造成的人身伤亡;全面负责租赁房屋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具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所必需的安全条件、安全设施和设备,并配备必要的安全器材。接受出租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按要求整改。 11、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标的房屋以外区域,不得随意占用。 1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若需对租赁房屋进行改造升级,使其达到安全消防合格标准,改造费用由承租方负担。 1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4、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根据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国有企业租赁业务收费标准》文件中的收费比例交纳服务费。
出租方基本情况
联系方式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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